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園區經濟類行業協會市場化、專業化、規范化運作水平,完善政府和市場之間的新型調節機制,更好地發揮行業協會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促進作用,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》(中辦發〔2016〕46號)、《蘇州工業園區社會組織和社工人才發展扶持辦法》(蘇園管規字〔2021〕1號)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意見。
第二條本意見所稱的經濟類行業協會(以下簡稱行業協會)是指服務于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委員會(以下簡稱經發委)分管行業領域(如數字經濟、智能網聯、總部經濟、節能低碳、信用建設等),在園區依法成立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。
第三條加強行業協會指導與管理。經發委積極轉變管理思路,創新管理方式,建立工作機制,暢通聯系渠道,主動了解掌握行業協會基本情況,積極開展業務指導;同時,依法依規對行業協會業務活動實施行業監管,引導行業協會自律、規范、健康發展。
第四條鼓勵行業協會參與政府決策。經發委在制定產業政策、行業標準、發展規劃時,可采取座談會、訪談、問卷等方式充分聽取行業協會意見,提升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;鼓勵行業協會積極擔任“社會觀察員”,對政務服務進行監督,對營商環境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第五條依托行業協會開展調查研究。鼓勵行業協會積極承接經發委分管行業領域相關購買服務,通過聯合開展課題調研,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優勢特長,推動具有前瞻性、可行性的高質量調研成果落地。
第六條支持行業協會開展交流與合作。鼓勵行業協會針對企業專業化服務需求,建立行業公共服務平臺,定期組織專題研討、經驗分享、信息交流等活動;鼓勵行業協會加強與區內外其他行業協會的聯系,推動多領域合作交流。對于在重點領域牽頭開展產業對接、技術推廣,以及承辦具有影響力的重要展會、研討會、論壇等品牌活動的行業協會,經認定,可“一事一議”予以支持,取得突出成效的,額外予以褒揚嘉獎。
第七條引導行業協會提供增值服務。鼓勵行業協會根據行業發展情況,提出行業技術創新、技術改造、淘汰落后產能、節能降耗、資源綜合利用等措施建議,組織技術和管理交流、人才培訓工作,協調共性技術、關鍵技術和配套技術研發,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工藝設備,協助政府部門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。
第八條支持行業協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。鼓勵行業協會積極組織會員開展行業自律類信用承諾,提升誠信意識,自覺維護行業經營秩序;支持協會會員開展信用管理貫標,爭創信用管理示范企業,通過提升信用管理能力,完善企業管理制度,提升風險防范能力。
第九條強化行業協會自身能力建設。鼓勵行業協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,引導行業協會隊伍向年輕化、專業化、職業化方向發展;行業協會的規范化建設評估等級、相關資質榮譽可以作為承接經發委購買服務的評選加分項。
第十條指導行業協會規范承接購買服務工作。經發委在委托行業協會開展購買服務工作中,以雙方嚴格履行合同,保質、保量、按時完成服務項目為前提,指導建立項目臺賬,記錄工作方案、項目進展、資金支付等重要事項;指導進行規范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,適時提交資金使用、項目執行、成果總結等材料。
第十一條指導行業協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在日常工作中,指導行業協會自主加強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建設,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,在符合行業協會章程規定的范圍內管理和使用經費、資產,進行重大資產配置、處置,依法依規開展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等重點工作。
第十二條本意見由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發展委員會負責解釋。
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三年,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調整。
附件:經發委歸口指導的經濟類行業協會名單
附件:
經發委歸口指導的經濟類行業協會名單
序號 |
社會組織名稱 |
業務主管單位 |
1 |
蘇州工業園區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|
經發委 |
2 |
蘇州工業園區汽車行業協會 |
經發委 |
3 |
蘇州工業園區航空行業協會 |
經發委 |
4 |
蘇州工業園區電子半導體行業協會 |
經發委 |
5 |
蘇州工業園區醫療健康行業協會 |
經發委 |
6 |
蘇州工業園區數字經濟協會 |
經發委 |
7 |
蘇州工業園區智能網聯產業促進會 |
經發委 |
8 |
蘇州工業園區信用建設促進會 |
經發委 |
9 |
蘇州工業園區資源節約與能源管理協會 |
經發委 |
10 |
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產業聯盟協會 |
經發委 |
11 |
蘇州工業園區綠色智能供應鏈協會 |
經發委 |
12 |
蘇州工業園區物流行業協會 |
經發委、綜合協調局 |
13 |
蘇州工業園區檢驗檢測認證協會 |
經發委 |
14 |
蘇州工業園區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 |
經發委 |